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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督导评估实验自评工作程序

  一、准备阶段

  1.宣传动员:

  组织学习传达省、市、区关于督导评估试验文件精神(先领导班子、后全体教工)。

  2.民主选举:

  成立督导评估试验改革自评工作领导委员会(吸纳社会各界、家长、学生代表参加)。

  3.制定方案:

  结合根据上级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督导评估试验改革自评方案(经评价委员会、社区、全体教工大会讨论通过)。

  4.(四级)指标责任分解:

  一级

  A级指标:主管领导;

  二级

  B级指标:部门领导;

  三级

  C级指标:主管责任人;

  四级

  C级指标中各要素:直接责任人。

  5.自评培训:

  对全体教师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自评培训。

  6.设计自评工具:

  设计并下发自评工具和各要素自评标准。

  二、自评阶段

  采集信息

  要求:直接责任人根据实验工具和指标要素标准广泛收集资料、采集信息。数据材料要有原始数据表册和汇总表;文字资料要有原始跟踪材料和记录;证明材料要有原始证件复印件;调查材料要有原始的调查表册和统计分析;评价材料要有原始的佐证资料。认真填写自评工具。

  三、汇总分析评定等级

  1.整理分析

  四级指标负责人将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写出自评报告并由下至上逐级上报。

  2.群众评议

  组织各阶层进行评议。

  3.汇总分析

  具体负责人根据各部门、主管领导上报的材料和自评报告进行全面汇总分析,写出学校督导评估试验改革自评报告。

  4.民主审议

  将自评报告提交全体教师审议

  5.总结讲评

  校长公布自评报告,对自评工作进行讲评。

  6.上报结果

  学校将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上报督导室进行审阅。

  7.资料归档

  将本周期督导评估试验改革自评材料按C级指标归类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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