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中小学督导评估改革试验的通知精神,根据《二道江区2009年小学督导评估试验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具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学校规范化办学为重点,以促进学校自主发展为核心,以构建起有利于实现学校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采取精细化目标管理策略和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逐步建立符合学校实际的督导评价体系。
二、评估实验内容及标准
(一)学校校长评价:包括
1.基本素质;
2.组织领导能力和作风;
3.履行职责情况;
4.工作效绩。
具体标准执行《吉林省中小学校校长评价内容要点及参考标准》。
(二)学校教师评价:包括
1.基本素质;
2.师德修养;
3.教育教学能力;
4.履行职责情况;
5.工作效绩。
具体标准执行《吉林省中小学校教师评价内容要点及参考标准》。
(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
1.道德品质;
2.公民素养;
3.学习能力;
4.交流与合作;
5.运动与健康;
6.审美与表现。
具体标准执行《吉林省小学学生个体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要点及参考标准》。
(四)学校督导评估:包括
1.办学标准;
2.学校管理;
3.自主发展。
具体标准执行《吉林省小学督导评估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估试验目标
1.通过评估试验构建起能够促进学校及校长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育改革,优化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的方法手段。
2.通过评估试验形成有利于指导学校建立起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对教师、学生的评价机制,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引导学生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标准体系。
3.通过评估试验创建起引导社会有关方面级学生家长用正确的标准体系评价学校,关心和支持学校发展,逐步形成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实验研究的原则和方法
采取定性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原则进行。通过目标精细化管理,日常检查的有效数据整理,原始材料的档案积累,综合评估的报告分析,改进的具体措施等手段进行。
五、 评估实验时间及各阶段主要任务
第一阶段:实验准备阶段(2009年6月11日——6月15日)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1.建立督导评价组织机构。成立由校长、各部门负责人、教工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社区代表参加的领导小组。落实岗位责任制,分解督导评价指标体系。
2.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各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学校督导评估自评工作方案和相应制度,责任人工作落实和日常安排,做好学校自评所需的软、硬件的前期准备。
3.组织学习动员。组织自评领导小组成员和全校教职工学习相关文件,对相关责任人对评价指标要求和评价方法进行培训。
第二阶段:开展自评阶段(2009年6月16日——8月31日)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1.学校各部门负责人按照分工,对照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广泛采集信息,认真做好日常检查管理和档案材料的整理。
2.汇总分析,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对本部门工作作出自我评估与总结。
第三阶段:(2009年9月1日——9月20日)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1.组织群众评议。召开座谈会、专访、问卷调查、投票测试;组织全校教工和家长、社区代表队评估标准要求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评定等级。
2.综合汇总分析。学校对各部门的自评情况和民族评议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写出自评报告。
3.进行民主审议。学校自评结果和自评报告初稿印发到相关部门手中。在各代表中广泛征求意见,经修改后提交校务会和教工大会进行审议。
4.总结讲评。学校召开教工大会,并聘请相关代表参加,由校长公布学校自评报告,并对各部门自评工作进行讲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方向。
5.上报自评结果。学校将自评报告上报区督导室进行审阅。
6.资料归档。学校对本周期评估材料进行归类归档。
六、保证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督导领导小组,组织教师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各级文件精神,提高广大教师对学校督导评估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督导评估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确保督导评估改革试验顺利进行。
2.建立完善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完善督导自评工作制度和考核制度,落实工作岗位责任制,建立督导自评奖惩制度,确保学校督导自评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3.加强投入,改善评估条件。学校要舍得投入,拿出一定资金投入学校督导评估使用,加强软硬件建设,为督导评估学校自评工作创建良好的评价环境。
铁厂中心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