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学校后勤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指导,考核学校后勤工作,做好全区学校后勤管理人员培训,学习工作。促进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二) 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中小学劳动实践场所(基地)建设和管理,做好指导中小学生开展劳动技术教育和劳动实践教育相关工作。
(三)负责指导中小学校园绿化,美化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校"三创建" 工作(创建示范食堂,示范性宿舍,绿色学校)。
(四)负责全区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及医疗保险、寄宿制学校食堂宿舍的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五) 负责综合楼管理维修,安全保卫及楼内外环境治理工作。
(六)受教育局委托协助教育局机关做好教学管理、师训、财审和安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