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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发表时间:2019-11-14 13:53  新闻来源:]

党政办:

负责党委的日常工作安排,组织安排党委会议和以党委名义召开的各种工作会议;

负责草拟党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其它重要文件;

协助党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

负责党委文件的收发、传阅、催办等工作;

协助党委部署、检查各党支部工作,指导基层健全组织生活。开展系统党员教育活动,负责新党员考察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配合党委组织好中心组、基层党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

负责和指导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活动;

做好基层干部考查、推荐、培训工作,及时向党委提出干部任免意见。做好干部档案的管理、使用和保密工作;

负责教育系统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纪检工作、群团工作、计划生育工作、统战工作,负责本系统与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完成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

综合协调科室之间工作,检查督促各科室对上级决定的执行、落实情况;

负责区教育局年度计划和总结的起草、制定;

负责区教育局通知、决定等机关文件的起草、核稿和印发;

负责印签管理和文书档案工作;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

 

规划计财法安科:

一、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

二、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指导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四、指导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五、全面负责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六、负责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七、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八、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九、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

十、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十一、指导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十二、指导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十三、全面负责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十四、负责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十五、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十六、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编制系统年度预算,审核下属单位年度预算,审核、汇总系统年终决算;负责局本级、下属单位财务集中支付;负责基层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和基层财务内审;负责资金调拨、管理;负责教职工取暖费、住房公积金核拨;负责中小学校收费管理;负责基层单位财务人员管理、培训;负责基层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局机关备品采购、保管、发放;负责下属各单位冬季取暖工作及局机关物业工作。

编制全区各类教育发展规划、数据统计上报及各类教育统计;负责全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基建工作,包括:新建、维修改造、改扩建等;负责办理各项工程开竣工手续;负责各项工程施工期间质量、进度等监督及现场签证;负责校舍新建、维修改造项目协调、合同审定、决算审核;负责校舍鉴定,中小学校舍修建计划;负责校舍管理、各项工程档案管理;负责各项工程资金管理;负责编报基建各级各类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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