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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科工作职责

[发表时间:2006-02-17 20:09  新闻来源:]

1. 制定学前教育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登记注册、审批工作。

3. 负责对幼儿园进行业务检查、指导及评估工作。

4. 负责学前教育资助工作。

5. 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各项管理制度并实施。

6. 负责成人教育工作。

7.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登记注册、审批,以及业务指导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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