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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江区中小学校校级课题立项研究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14-11-20 10:12  新闻来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不断地研究和探索教育规律,推动我区教育科研的普及和深入,促进广大教师开展以校为本、以问题研究为主要形式的校本课题研究,提高校本科研的实效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完成教育局关于“专业教师人人参与科研课题研究”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本课题研究必须以学校、教师、学生为本,以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为重点,以“科研兴校”为宗旨,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淡化形式,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 适用范围: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第二章 课题申报条件和程序

    

  第四条 申报的基本条件

  课题研究人员根据校本研究课题指南,结合本校、本人工作中存在的典型的实际问题,确定研究课题。每项课题确定1名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内只能承担一项课题,所承担的研究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新的研究课题。

  第五条 申报程序

  1、课题负责人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课题研究方案。方案内容为:①对所申报课题的论证(本课题研究概况,发展趋势,基本内容,理论意义,实践价值,预计取得哪些成果等);②对完成该课题现有条件的分析(参加研究人员的水平、研究的手段等);③本课题成果的质量要求及成果形式;④完成周期的说明。

  2、课题所在单位根据实施该课题的条件、研究的意义,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价值等进行审核。

  3、凡经学校初审,同意立项的课题,均要求填写《二道江区教

  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立项申报表》由学校批准立项,报区教科所备案。

         第三章 课题的过程管理

    

  第六条 各单位将审批立项的各项课题进行统一管理。单位领导要对课题是否按计划研究进行检查与督促,确保按课题方案进行研究活动,实现预期成果。

  第七条 资料管理。课题负责人和研究成员要作好研究进展中的各个环节的资料收集,及时整理课题研究档案。学校科研室同时建立课题电子档案。

  1、档案资料,包括立项申请报告、计划、阶段总结及成果报告,研究活动记录、成果论文(专著)等。

  2、过程资料,包括典型教案、作业、课堂实录、观察记录、各种调查检查、测查数据、记录、评价、典型事例、个案、研究日记。有关该课题的信息动态、心得体会、资料性照片、音像资料等(根据课题需要留存)。

  3、 凡归档的研究材料, 由学校科研室负责督促课题组及时归档,并在结题后妥善管理。

    

  第四章 结题管理

    

  第八条 研究时间至少一年,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结题申请,同时报送课题研究总结报告,主要包括研究的目的、意义以及研究过程、方法、结果、结论等,提出结题申请,并附相关研究成果,由单位组成鉴定小组,进行论证结题。

    

                      第五章 成果的推广

    

  第九条 学校每年组织一次校级小课题研究成果展示会。校级课题的研究不能以结题为终点,要加强成果的推广与应用,并在实践中发现新问题,形成新课题,开展后续研究。学校应选择成果突出,适应推广的课题,在全校进行展示或推广。有较大影响的课题,可升级为区级、市级、省级课题,进行深入研究,优秀成果上报区教科所,教科所将组织在区域内推广。

  1、制定推广应用计划;2、写出推广应用小结;

  3、有推广效益,信息反馈个案。

  第六章 奖励

      第十条 将教师校本课题研究纳入到学校对教师年终考核中,与教师的评优选先、职称评聘挂钩。

  第十一条 对在课题研究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和小组,单位应进行表彰奖励。

  第十二条 区教育局将科研工作纳入到对学校的年终考核中。

  二道江区教科所

  2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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