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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文 审 批 制度

  一、督导室处理公文必须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的规定进行。

  二、以督导室行文的,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由督导室主任签发。

  三、以督导室与教育局联合发文的,须经督导室办公室主任与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共同审核后由督导室主任、教育局长签发。

  四、审核、签发、公文应签署明确意见。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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