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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请示汇报联系制度

  一、教育督导室要定期向上级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工作,当好上级领导的参谋,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做好辖区内教育工作。

  二、教育督导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向上级教育督导部门汇报工作,接受上级教育督导部门的领导。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区教育督导室主任出差5天以上须向上级主管部门履行请假手续。

  三、教育督导部门要处理好同其它部门间的协调关系,积极同相关部门配合,通过外力援助做好教育督导工作。

  四、教育督导室要加强联系,互相交流,增进友谊,取长补短,推动我区教育督导工作上台阶。

  五、区教育督导室召开会议,督学及各乡镇教育评价员须按通知准时到会。上级教育督导室要求上报的各类文字资料、统计数据,教育督导室需按要求准时上报。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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