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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室服务承诺制

  一、岗位服务承诺: 

  1.遵守职业道德,一切以提高教育管理和教学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心全意为二道江区教育服务。 

  2.尊重人格,平等交谈。 

  3.对来访者热情接待或热情回复、平易近人. 

  4.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坚持客观、公正的监督指导。 

  二、承诺监督制: 

  1.如对督导室的工作态度不满意的可以直接向主管部门投诉。 

  2.及时听取各基层学校对督导工作的意见。 

  3.对不履行承诺,经查证属实的,督导室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兑现承诺,对责任人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 

  三、首问责任制: 

  1. 当事人到督导室办理有关事务时,第一位接待当事人来电询问或来访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以下称责任人)。 

  2. 责任人应详细解答或向主管领导汇报当事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3. 对属于责任人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责任人应负责处理、答复,并一次性告知相关的办事程序及要求,能办的事项,应及时处理。条件不符合或手续不全的,应耐心地做好解释、说明、指导工作。 

  4.对不属于责任人本职范围内的事务,责任人应耐心、详细告知当事人承办该事务的具体部门或人员及所处位置,必要时做好联络、协调工作。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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