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办、民办幼儿园:
为规范学前教育管理,推动二道江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11】13号)精神,区督导室联合相关科室、部门对全区公办园、民办园开展落实“2017年度学前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督导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原则及程序
本着过程与结果,基础与发展,检查与服务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一是听取园长关于贯彻落实二道江区2017年度学前教育重点工作情况汇报;二是依据《二道江区2017年学前教育重点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查阅相关资料;三是督导组与领导、教师访谈;四是核实《自评报告》;五是汇总反馈。
二、检查时间:
2017年12月19-22日(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各园要高度重视自查自评工作,为科学谋划明年工作,有效提升办园水平奠定基础。
2.认真撰写落实学前重点工作情况汇报、自评报告。要求用事例和数据说明,认真总结2017年工作。
3.汇报材料、自评报告等材料,用A4纸按规范打印一式6份,供检查组使用。
4.公办园按照《2017年学前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督导评估指标体系》C项指标收集整理、摆放材料。
四、督导检查结果运用
1将验收结果做为教育行政部门对公办园年度考核及评选先进集体的主要依据。
2.各民办园检查结果将做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认定办园资质的主要依据。
附件 :督导评估验收检查日程安排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