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办、民办幼儿园:
为进一步推动二道江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学前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导向、监督和激励作用,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完善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切实履行教育督导的法律职责,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11】13号)精神,经二道江区教育局决定,对全区公办园、民办园进行落实《2015年度学前教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工作评估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原则及程序
本着过程与结果,基础与发展,检查与服务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一是听取园长关于贯彻落实《二道江区2015年度学前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工作汇报;二是依据《二道江区学前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查阅相关资料;三是督导组与领导、教师访谈;四是核实《自评报告》;五是汇总反馈。
二、检查时间:
11月16——20日(见附件1)
三、几点工作要求
1.各园要高度重视自查自评工作,为科学谋划明年工作奠定基础,有效提升办园水平。
2.撰写好一年来的工作汇报、自评报告。要单独形成“XX幼儿园工作亮点、办园特色和存在问题介绍”材料。工作亮点介绍2-4个、办园特色挖掘1-2个,存在的主要问题要以事例和数据论述。
3.汇报材料、自评报告和XX幼儿园工作亮点、办园特色和存在问题介绍等材料,用A4纸按规范打印一式6份,供检查组使用。
四、督导检查结果运用
1.将验收结果提供给幼儿园作为对相关领导及教师年度考核的依据。
2.将验收结果做为教育行政部门对公办园年度考核及评选先进集体的主要依据。
3.各民办园检查结果将做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认定办园资质的主要依据。
4.验收结果全区通报。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月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