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
自2006年以来,通化市先后有4个县(市)政府接受了省政府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今年梅河口市政府即将接受省督导评估。几年来,各地政府高度重视省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按照《吉林省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抓好落实,认真履行政府教育职责,并对省督导评估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认真整改,使一些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今年,按照《关于印发通化市2009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要点及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通市教字[2009]9号)要求,近一年来,各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围绕《要点》和《指标体系》认真组织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区域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及市教育局年度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11月11日起,对各地政府贯彻实施《吉林省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落实2009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一并进行检查验收。其中,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检查重点对省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核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安排:
1.2009年10月20日至11月5日由各县(市、区)组织自查自评。
2.2009年11月11日至12月9日由通化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所辖7个县(市、区)进行检查验收。
二、检查方式及程序:
1.本着过程与结果、基础与发展、检查与服务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今年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检查验收与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年度督导检查一并进行,采取县(市、区)自查自评,市级抽查核实的方式进行。
一是听取县级人民政府主管领导关于贯彻落实《吉林省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督导评估整改意见落实情况汇报和落实2009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工作汇报。并查阅政府及相关涉教部门的档案资料,对部分需查阅的资料,随时随地进行调阅。
二是到相关单位和中小学校核实验收。市检查验收组主要依据政府工作汇报和各地自查自评后上报的《自评报告》、相关报表等进行核实。
三是检查后进行集中反馈。检查过程中即查即评,然后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集中反馈,年终进行综合评比,并下发《检查验收情况通报》。
四是被抽查的乡(镇)学校和直属学校及单位由市检查验收组确定。
2.本次检查验收在每个县(市、区)工作2.5天。第一天上午听取县级政府教育工作汇报,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下午抽查直属单位和学校各一个;第二天上、下午分别抽查一个乡(镇)的中小学;第三天上午检查组进行情况梳理和数据分析,10.30时向县级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反馈检查情况。
三、工作要求
1.今年的责任制检查验收工作与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检查一并进行。因2009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评估指标内容与省对县级政府工作督导评估体系内容大多交叉,两项检查各有侧重。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检查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为重点,尤其是接受省督导评估后,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将作为重点进行复查,并按省要求上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以2009年工作为重点,通过对基层学校(单位)实际工作的核查来反映和佐证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因此,各地要重视自查自评工作,并通过自查自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科学谋划明年工作奠定基础,不断完善和优化管理过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2.各县(市、区)自查自评结束后,要作好自查自评总结:一是撰写县级政府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填报《吉林省县(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报告》(表格式)。二是撰写2009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工作汇报,填写《2009年县(市、区)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自查自评报告表
3.到各县(市、区)检查验收的具体时间安排,将通过电话另行通知。
通化市教育局
二OO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