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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室职责

  一、负责对全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检查。

  二、负责对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

  三、负责对全区义务教育、扫盲教育实施和巩固提高工作的督导检查。

  四、负责对全区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的督导评估。

  五、负责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及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等教育工作情况的督导评估。

  六、指导各乡镇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性教育督导活动,负责组织教育督导研究和督导人员的培训。

  七、对全区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人民政府和区教育局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履行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其它职责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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