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守牢安全底线,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明确各地责任督学6月份重点工作内容的通知》(教督厅函[2024]11号)部署要求,认真开展责任督学进校园督导工作。
一、明确工作内容
组织责任督学赴主城区(111)、城乡结合部(112)、镇中心区(121)的幼儿园,义务学校、高级中学按照《责任督学进校(园)观测点一览表》中所列监测点。
二、认真按要求开展工作
1.开展系统挂牌。6月13日至14日安排专人在国家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上完成学校和责任督学信息更新及学校挂牌工作。
2.组织开展培训。6月17日组织全体督学对6月份责任督学入校督导工作进行部署,重点对观测点的指标口径和填写规范等进行培训,明确时间节点、标准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国家任务
3.组织开展入校督导。在6月19日至24日组织责任督学入校督导,一校一表填写《责任督学进校(园)观测点一览表》,并逐校(园)审核督导结果。
4.开展结果录入。在6月25日至26日。组织指导责任督学将督导结果录入国家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
通过进校、进园进行信息核查,全面掌握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提醒,为规范学校、幼儿园办学办园行为,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