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加强办园行为”的要求,推动加强和改进对幼儿园的监管,进一步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持续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根据《吉林省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方案(2023-2027)(吉政教督委办[2023]3号)和通化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市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方案 (2023-2027)的通知》(通政教督委办 [2023]2号)要求,按照《二道江区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规划》,于5月16-17日和6月20对2024评估的五道江幼儿园和青苹果幼儿园进行了实地督评和复评。
督评中重点围绕幼儿园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方面进行督导评估。通过听取园长汇报,查看自评报表,实地考察幼儿园的整体环境、园舍场地、查阅相关资料、与有关人员交流,查验办园资质,查看幼儿园内部管理、幼儿膳食管理、安全卫生保健管理、教职工配备与资质、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和权益保障以及幼儿园内部管理等方面工作。同时查看第一轮幼儿园办园行为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督评结束后向幼儿园进行了现场反馈,提出存在问题和整改建议。
复评中重点关注督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是否按照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对没有完成的督促幼儿园积极整改。
通过督评和复评,有效地促进了幼儿园进一步明确办园标准和努力方向,为幼儿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督导评估组也按计划如期圆满地完成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年度督导工作任务。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21日